春回大地,春暖花開,峽江縣巴邱鎮泗汾村村民肖菊生拿到一筆售糧款,激動不已:“真是沒想到,過了這么久,我自己都快忘了,居然還能領到這筆賣谷子的錢!
事情要從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的一次督查說起。2021年,吉安市紀委監委在全市范圍內啟動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建了4個專項巡察監督檢查組,下沉到13個縣(市、區)對基層糧庫、國有糧食企業等進行督導抽查。
各督查組緊盯基層糧食收購、存儲、銷售等三個重點環節,對糧庫儲備糧保管收購、人員管理、財務收支、資產運營等方面展開細致查驗。
作為督查成員單位之一,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深入峽江縣巴邱鎮糧庫開展督查。在翻看財務賬冊時,一筆奇怪的往來款引起了副組長朱秋新的關注,款項在賬面上顯示被直接注銷充公。憑借敏銳的直覺和扎實會計專業知識,朱秋新感到此事有些不合規。
“按照財務規定,往來款是需要付給相應客戶的款項,直接轉為收入充公明顯不符合規定!
“這筆錢金額不大,還有零頭,有沒有可能是農民賣糧食的收入?”
“這筆款項九年了一直沒有付出去,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緣由?”……
經過研究分析,事情的真相開始慢慢浮現,大家一致認為這很有可能是一筆售糧款,因為某種原因沒有付給對方。
于是,我們迅速找到巴邱鎮糧庫管理人員。然而由于時間久遠,人事變動等,費了一番功夫還是未找到知情人。
我們隨即翻找直屬庫歷史資料,一堆一堆、一本一本倒查賬冊,幾經周折,終于從2013年留存的碼單里,找到了這筆往來款的出處。
原來,早在2013年1月,肖菊生的丈夫向峽江巴邱鎮直屬庫賣出933斤稻谷,稻谷款共計2332.5元,由于不小心丟失售糧碼單,當時糧庫無法支付這筆售糧款。之后,肖菊生一直沒有找到憑證,糧庫也未給其開具相應的證明,導致售糧款在賬上沉睡了整整9年。
“這筆錢雖然金額不大,卻是農民的辛苦錢、血汗錢,應該立即物歸原主!”查清事情原委,督查組當即責令糧庫整改。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組長羅岑會同峽江縣紀委監委、駐縣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的同志一起,來到肖菊生家中,返還售糧款。
專項整治工作啟動后,吉安市縣兩級迅速派出163人組建20個專項巡察監督檢查組,進駐172個地方和單位(含90個基層糧庫、站、所)開展涉糧問題專項巡察監督檢查工作,深挖糧倉“蛀蟲”“碩鼠”,守護糧食安全。監督檢查組把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巡察重點,堅持邊巡邊移邊改,發現問題446個,督促自查自糾問題91個。讓群眾從正風肅紀反腐、從一個個具體問題的解決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吉安市紀委監委 楊雅貞 吳錢妹)